我在银行柜台上存300元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1:39:25
我在银行柜台上存300元钱,结果钱存进去了,存钱的人又把钱和存折又还给了我,请问,如果我不还钱(假设那个存钱的人打电话来追讨),这算不算犯罪?请详述一下,谢谢。

那他的账上肯定会少300元,如果他要看当天的录像肯定能找到你,我个人认为你还是把钱还给她比较好,这样他会很感谢你的,至于说你不还钱有没有触犯到法律的问题,我想这点钱还不至于,但是涉及到一个道德的问题;而且如果事后他要想些别的办法来“折磨”你的话,情况会很难过

请把问题说明白一点

不算犯罪。有过这样的情况。如果数目巨大银行会上门追讨,如果不还则是不当得利。数目小则由柜员自己赔的。

不会犯罪,一般银行会上门来赔礼道歉和追回款项,私底里给你送点礼品什么的了事.

但如果你不配合的话,银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因为银行有坚控录象作为证据,所以到时候你也得还,但这属于民事案件,当然也没什么犯不犯罪之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