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利息当期提了应收利益,但当月没有收到,对所得税的影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6:48:52
国债利息是不交税的,根据新准则计提当月应是一项暂时性差异,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收到时再转回,我怎么不太理解呢,请讲解一下,谢谢.
确认的收益在未来是可以从应纳税纳中扣除的,应是可抵扣时间差异,但是根据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是确认应纳税时间性差异,这点好像矛盾.

由于你确认了一项利息收入,但是尚无须缴税,待未来实际收到利息时才缴税,因此这是一项暂时性差异,税早晚都要交,只是时间问题。但这个应该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而不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