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李四对张三债权的时效保护期限截止到哪天?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5:32:49
张三于2003年4月6日向李四借款1000元,预定2003年10月6日还款。到期后,张一直未提还款事宜,李因工作忙也未顾及此事。2004.9.6,李突发精神病,经治疗到2005.12.6日神智恢复清。问:李四对张三债权的时效保护期限截止到哪天?为什么?

借款合同的时效保护期限是二年,本案中涉及了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止的起算应该是在合同到期前六个月,中止原因消除后期间继续计算,因此应该从2005。12。6后续六个月。也就是2006年的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