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有个分公司一直没有经营,如果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8:59:33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好了,你的公司注销了。

公司办理注销手续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