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里,是不是逃脱责任超过20年,就可以免除所犯的案件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7:45:27
在刑事案件里,是不是逃脱责任超过20年,就可以免除所犯的案件啊?

不是的,对于部分犯罪情节严重和社会危害极大的刑事案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的可以在20年以后进行追诉。
另外还有的就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追诉失效不受限制。

分情况: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是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二是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三是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四是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五是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六是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