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地产的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8:33:02
开发商把已经出售的住宅房屋变更为商铺(相应的变更手续开发商已经办理完毕),因此该房屋价值增值,请问,现在开发商可不可以要求买房者补偿房款差价?相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不可以。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同意,单方不能变更。

买方还要求你补还30年的使用权呢

不可以,因为跟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里面应该是有写明房屋性质,签约当时开发商与你双方意思表示清楚无误,且标的也明确,所以这个合同是合法有效的;现开发商单方面改变房屋性质,属于单方面改变合同标的,不具有效力,你只需按原来的“住宅房屋”的价格履约就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