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交单,承兑交单和信用证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4:06:34
急用:付款交单,承兑交单和信用证的区别

区别:信用证需要开通,比较麻烦,是逆向的。承兑交单是付款时给的。
  信用证:开证人通过开证行向受益人开出独立于原合同的新的要约,要求受益人提交满足于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对价。即是有条件的,要提交相应的单据。另外信用证是卖出人准备单据交给银行向开证行及开证人索偿,是逆向的。

  承兑交单: 进口方银行收到出口商通过银行转来的全套单证后进口商只需向银行承诺付款时间(在合同中与出口商协商好的)就可以取得单证。

付款交单(D/P),是在买方付了货款之后才把单据寄给他,他才能提货.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写 D/A )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商业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商业单据交给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由于承兑交单是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办理承兑之后,即可取得商业单据,凭以提取货物。所以,承兑交单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信用证是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

信用证是一种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方)的要求和申请,向受益人(出口方)开立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汇票和出口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信用证是开证行向受益人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