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贿赂总局的行政级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1:26:20
反贪污贿赂总局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行政级别

反贪污贿赂总局是检察院下属的机构,应该是跟各省检察院级别相同,因此应该是副省级单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院应该是比国务院规格稍低一些,比省部级稍高一些的应该属于副国务院级。最高人民检察长应该是副总理级的。
检察和法院系统都是由同级人大选举的,所以严格来讲不能按行政级别划分,在中国的国情中也只有这样划分了。

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级别是同级政府的副职,即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副国级,省级检察院为副省级,地级市检察院为副厅级。反贪污贿赂局作为检察院重要的内设机构,承担着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资金等犯罪行为的侦查权,反贪局的局长一般担任检察院党组成员,其级别比一般的内设机构要高一级,即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为正部级,省级反贪局长为正厅级,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