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我借给妹妹10000元钱,离婚后他起诉了,但是妹妹钱已经还给我了,他起诉能成功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9:17:06
丈夫背着我向我妹妹家要了欠条。
是离婚前还给我的钱。

如果他有证据证明那钱在你们离婚前借还的,那就是你们夫妻关系续存期间的共有财产,可以要求法院分割属于他的那一半。
上家,这是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你说他不是男人就可以算完了。

还了钱就当然不能了!

我想应该会成功的,因为欠条为正,最少他可以拿到5000无钱,那是夫妻之前的才产.

开国际玩笑吧
离婚打还要钱?太不是男人了,BS!!!!!!!!!!!!!!!!

关键是证据。
你说你妹妹还了你钱,你有证据吗?如果你拿不出,而他能拿出借据,那你会输官司的。


他能证明你妹妹借了钱,凭借条至少拿回他的5000
你有办法证明你妹妹已经还钱给你了吗?即使能,你前夫也可以认为这是你们的共同财产,要求分他一半。除非你再能证明这部分钱,在离婚的时候已经作为共同财产分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