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政治生问关于联和国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6:19:57
您好,在政治课本选修3中说:”联和国的安理会,对于程序问题的决定以15个理事国中的至少9个国家的同意票通过,对于实质性问题的决定也需有九票(每个理事国有一票)通过.”
请问什么样的问题才能算是”实质性问题?” 谢谢

百度百科的定义:
每个理事国都有1个投票权,程序问题要至少9票才能通过。常任理事
国对实质问题都拥有否决权,只要有1票反对就不能通过。这就是“大国一致”规则,通常称为“否决”权。非常任理事国无否决权。 实际上,在程序问题上,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也拥有否决权。因为安理会会员国就该问题是“程序问题”还是“实质问题”产生分歧时候,就可以把该问题认定为“实质问题”,有人称其为“双重否决权”。

我的解释:
所谓“程序问题”和“实质性问题”都是相当模糊的定义。因为根据联合国章程,如果某常任理事国就“程序问题”产生异议,那么经过预备表决,这个问题就转为进入“实质性问题”的投票,也同时就被视作了“实质性问题”。

具体的, 重要的.实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