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罪犯的监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7:27:39
小说里的一个人:
一,亲手掐死了自己的孩子
二,自己也疯了
这样的人,法院会怎么判?是不是故意杀人罪,判有罪不予执行,交给精神病院监管
那么,送交精神病院的时候,会不会有法警之类的人随同?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精神病罪犯的监管相关法律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第二百八十五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第二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第二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八十八条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第二百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精神病人犯罪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这指的是实施犯罪行为时处于精神病发病期,如果犯罪后变为精神病人的,不属于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该精神病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在服刑期间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在侦查起诉阶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正因为是罪犯,送交精神病院的时候应当有法警之类的人随同。

不会的,是自己的精神有问题所以才有后来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