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个人借款是否可以不代扣利息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9:56:02

首先,企业向企业、个人向企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进行资金的借贷。

其次,税法上个人所交的利息税仅就于金融机构存款取得的利息缴纳利息税。

如果企业急需资金周转,暂时向个人借款,向个人支付报酬,对于个人来说,并不是利息收入,只能属于偶然所得;对于企业来说,也不是合法的利息支出,既无法在税务上确认为可以税前扣除的费用,在财务处理上也 无法进行财务处理(因为没有任何税务机关或者其他符合会计准则的原始凭证)。

最后,延伸至企业之间的借贷,如果以收取利息为目的,只能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委托贷款。

基于以上原因,楼主所问问题的前提不存在,也就不存在代扣利息税的问题。

(通俗地说,个人借给企业的款项,借1000元,收回也就1000元,借10万元,收回也就是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