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6:16:51
我爷爷养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女儿最大 我爸爸第二 我叔叔最小 然后我叔叔因为小时候发烧 脑子烧坏了所以算是残疾人
几年前我们家拆迁了,在我们拆迁那年我们分到了三套房子,一套是我们家的 一套是爷爷奶奶的 还有套是我叔叔的(因为他成年了所以有份)
然后我姑姑看中了叔叔那套房子,我叔叔生活不能自理所以现在住在我爷爷奶奶一起 那套房子便空出来了)便想尽一切办法快快要拿到这套房子好给他的儿子结婚用,她一开始诱骗我爷爷奶奶瞒着爸爸把房子卖掉然后她偷偷从爷爷那儿捞一点钱 可是被我爸爸知道 然后大吵了一架,之后她找借口说我哥哥要结婚 女方那边一定要求要有公房不然不结婚 说是问爷爷奶奶买下这套房子(他们平日里一直问爷爷奶奶借钱从不还 谁知道他们到底会不会真的出钱买,因为我爷爷一直偏向我姑姑)我爸爸当场回绝他们,然后又找借口说租 我爸爸说" 租有什么意思 你们自己家那么大还不如睡在自己家呢"(他们自己家有一套自己造的小洋房)
就这样事情大家不欢而散,这件事就这样过了很久没提起,然后过了一段时间 他们又来了 这次是毫不顾及面子和良心问题直接住在那套房子里了,为此又大吵了一场,我觉得爷爷奶奶根本不把爸爸这个儿子放在眼里 他们总是身体不舒服了来找爸爸(爸爸晚班回家从4楼上背他们下来然后送去医院并在医院守一夜,他们却这样对待我爸爸) 有什么好吃的了或是好事情去找我姑姑了 就是这种人!
我想问我哥哥和姑姑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吗?请大家提点建议吧~~我门心里不服~~~

首先,我想请你把心态放平些,不知道你今年有多大,社会的阅历是否深,其实在我们身边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可能都是出于过于苛刻的私心吧,一旦涉及到房产事项,往往都会闹的家不和睦,甚至会造成一个家庭的破裂,说到底,这些事情都是源于一个字——“财”。

这样,我们就来回答你提出的那个问题,就是“他们”到底有没有权利那样做,从法律上来说,这是一个房产所有权的问题。这套你们家庭存在争议的房子的房主,从你提出的问题上来看,是你叔叔的,而你叔叔是残疾人,根据你的叙述可知其为脑部疾病造成的残疾。这样可以初步认定你叔叔应该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具体的残疾情况没有叙述的很清楚),那么其财产的所有权人不变,还是你叔叔,但你叔叔的法定监护人,即你爷爷奶奶,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你的爷爷奶奶基于他们的监护权,对其财产负有保全的义务,同时可以获得因对财产进行代位保管的收益,比如说房屋的租金。但即便如此,你的爷爷奶奶仍然没有权利对该房产进行处分,这种处分包括买卖、赠与以及死亡遗嘱继承等,因为所有权人不是他们,而是你叔叔。

所以,在同你叔叔所有的亲属关系当中,你爷爷奶奶是其法定监护人,你爸爸、你姑姑根本都沾不上边,更何谈处置你叔叔的房产呢。

因此,如果你姑姑自行霸占房产并据为己有的行为,不论是不是经你爷爷奶奶同意的,都是无效的,可以很明确的说,他们没有这个权力。更何况,“物权法”发布后,房屋所有权采取的以登记为公示的标准。

如果你们家庭内部协调不成而走入司法程序的话,还要注意诉讼的原被告等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加人等问题。

违法。可以找相关部门处理

上面的一定是律师!回答的很完整!你可以采纳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