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费发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3:52:55
我公司租赁给A公司设备,现在设备到期后我司提回机器,发现机器坏了,我司自己修理,现要求对方公司支付修理费用,对方公司要求开具修理费发票.
可是我到国税局,国税局说我司不可以开具修理发票,可以用收据做帐.

是不是不要以开具修理费发票呢,为什么呢?
合同中有注明,如果坏了,对方是要承担相应的费用的,我司自己修理的话也是要花钱的,这部分人工和花费要对方公司支付,就是对方要求开修理发票,可是税务局说不能开?为什么不能开呢?

现在就是想问,如果对方公司同意付款,就是要修理费发票,那么我们公司啊有开修理发票的资格,我们公司是做电子产品的

这个情况你没办法开发票
较为规范的做法应该是这样: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机器坏了怎么办,谁修理,谁支付费用,双方间如何结算,比如约定由承租方去修理,相关修理费用承租方承担,或者由承租方交回出租方修理,相关修理费用承租方承担,合同中约定好了,就避免象现在这样的麻烦了
现在的情况是,你收回时候没有检查,收回后发现坏了,自行修理好了,合同中也没有约定相关问题如何解决,对方完全有可能或者说有理由拒绝支付这笔费用。

税务说的我认为是合理的,因为是你自己修理了自己的机器,这还开什么发票?现在问承租方要修理费这部分应该是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但是没有约定,只好双方协商处理,看采取怎么样的方法,你能收到修理的钱,对方也能有规范入账

补充:上面已经说了, 这个修理费是你公司收回机器后才发现的,这时租赁的设备已经收回成为你自己的设备,单单看这部分,你自己修了自己的设备,还要开发票问别人收钱,这里税务方面不能理解,如果你能解释的更加清楚,那么最好,不能的话,也没有办法
另外,这部分收回的修理费,你公司如何列帐,是列修理费收入,还是冲减自己的修理费用,或者合并到租赁合同中列租赁收入,这里很多麻烦,先自己想好了,再去向税务解释

再补充:现在是两难,一面是对方公司要修理费发票才能付款,另一方面是税务不给你开修理发票,就我看来都比较难以协调,对方公司没有发票不能入账,税务局衙门大不讲道理(虽然这个问题中我认为税务局处理是正确的)。
你看这样行不,两公司就这部分费用签个补充协议,不签也行,双方商量,你给他开以前的租赁业发票,他按照租赁费入账

先与对方约定修理费是由他们承担.
然后修理机器的公司肯定会出具修理发票,发票不要开抬头,再拿这发票给那家公司报就好了.

就开普通发票,开修理费.按全额交税就是了.

开你公司的发票,内容注上修理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