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材料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4:20:41
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公司,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是含税价材料,现在,施工单位要求我单位负担材料税,但是我单位认为材料发票由施工单位入账,不应该由我单位来承担这块税金,请有识之士给与解答,谢谢!
发包的工程为包工包料方式,材料由施工单位购买,材料的税金是否由甲方支付(含税材料的那部分税金)。因为我方还要支付建设工程的最终工程税,我方感到付了双重的税金。

工程总造价里面主要是人工、材料两大块,从建筑企业来说,你们是发包方,在发包给承包方的时候,如果工程总造价包括所有的人工、材料,承包方就应该承担材料税,但如果有部分材料是发包方提供的,不包括在对承包方的决算里时,这部分材料还是要交税的,举个例子:
对承包方工程决算100万,同时发包方提供50万材料,总工程就是150万。承包方交税的时候,税务局会让他交150万的营业税,而不是100万。

建议你问一下你们做预决算的人。对承包方的决算里是否含有材料税(就是说你们有没有把材料税给承包方),如果决算里含,就不必给了。
另外,你说的:建设工程的最终工程税,我认为应该是差额税,就是工程总造价扣减承包方已交部分的差额。

实在不行,你咨询一下工程造价师或其他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