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工资算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0:46:12
本人所在的单位是实行两班倒 就是上个下午班 的时间是中午2.00到晚上8.00 第二天上个夜班 时间是晚上8.00到第二天早上8.00 出了法定节日休息外 不知到 加班费怎么算了 主要是晚上时间多 要十二个小时了 超了八小时了 算加班吗?

现计算方式

年工作日:

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

250天÷12月=20.83天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

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原计算方式

年工作日:

365天-104天(休息日)-10天(法定节假日)=251天

月工作日:

(365-104-10)/12=20.92天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

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

(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20.92天(月工作日)

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167.4小时(月工作天数,即20.92天乘以每日的8小时)

这个问题好象各个省规定都不一样,你最好能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咨询一下,不过即便是晚班制的同样需要遵守《劳动法》,不能超过8小时,且每日加班时间一样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