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分析并说明语言歧视的危害,如何消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2:31:20
跪求结业论文,语言交际课的。

从某一方面可以说,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一部由非公民社会向公民社会发展的历史,由不平等、不自由、不民主向自由、平等、民主发展的历史,由歧视向非歧视发展的历史。在法律与理论层面上我国是一个公民社会,但实际上,由于几千年的王权专制,我们离公民社会还有相当的距离。改变这种状况当然非一日之功,需要循序渐进。那么,从何处入手呢?笔者以为,可以从消除语言歧视开始,这里略举数例说明以抛砖引玉。干部与群众。虽然这对概念流行了多年,但从公民社会角度看,它们是有歧视的。因为,首先它们在法律上没有依据,是人为地把人分成两种身份;其次,干部如果是指政府官员,就应属于公务员,原本就是群众、大众,干部与群众不存在逻辑上的并列关系,干部可以与非干部并列,干部与非干部只存在于同一机构中,如政府某个机构中处长是干部,处员是非干部或相当于群众,不能说处长是干部而农民是群众,他们没有上下级关系,说 农民比公务员位置低是不合适的;再次,干部总是相对的,处长相对于处员是干部,但相对于局长他又是所谓的“群众”,公民社会可以有行业的不同、岗位的不同,今天的所谓干部可以是明天的非干部,今天的非干部可以是明天的所谓干部,把人固化地分为干部与群众本质是等级制的幽灵。
  “矮子”、“胖子”、“老头”、“农民工”……这样一些称呼在我们的生活中司空见惯,似乎也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不久前,旗帜鲜明地对上面这些说法提出反对意见,他说,个子矮的人不应该叫矮子,应该叫欠高者或高障者;比较胖的人不能叫胖子,应该叫身体宽大者或体宽者;老年人不可叫老头,应该叫高年者或乐年者;回收垃圾、清扫大街的人应该称为资源回收者或环境工作者或卫生工程师或城市美容师;应该把现在流行的农民工叫做新工人……实际上,语言歧视问题已经引起了不少的关注。有人说,歧视性语言是一种“语言暴力”,它伤害的往往不是当事者一两个人,而是一个团体、一个阶层,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是一种阻碍。净化语言环境,或许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途径
  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打人不打脸,说人不揭短。”在日常生活中,歧视性语言稍有不甚就会从我们的嘴中溜了出来,说者无意,听者寒心,有时甚至伤了对方的自尊心。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我们每个人不管从面容上以及形体上没有谁是十全十美的,在好看的人他总有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