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是如何区分诗和历史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1:40:31

在《诗学》中,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的本质是摹仿,摹仿是把艺术和技艺制作区别开来的基础,也是学术分类和界定个别艺术的本质的基础。他还深信,摹仿是人的本能,人在摹仿中既可满足其求知欲,又可获得审美的愉悦,艺术就起源于人的摹仿的天性。总体而言,亚里士多德的摹仿理论包括这么几个内容。第一,是艺术家在摹仿现实的时候,不仅可以把它按本来面目如实表现出来,而且还可以表现得比它更美或更丑。第二,艺术或诗的摹仿对象有三种:过去有的或现在有的事,传说中的或人们相信的事,应当有的事。认为把事物表现得比它的本来的样子更好或更坏,表现为它应有的样子,表现理想,这是艺术摹仿特有的功能。第三,艺术应当摹仿那些具有普遍意义的典型人物和事件,亦即应当按必然律去摹仿,“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写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因此,与历史比较起来,写诗这种活动更具有哲学意味,更能表现事物的普遍性和必然性,接近事物的真理。第四,为了表现必然之物,艺术家在摹仿的时候可以采取理想化和典型化的方法,以突出所摹仿事物的本质和鲜明特征。有时,为了达到诗的效果,诗人甚至可以描绘不可能发生的和异乎寻常的事情,只要能按必然律或可然律把它描写得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