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和别人打架,把别人太阳穴位置打开了,缝了8针,后来协议给了1000块,还签了协议书,事情各自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5:52:34
请问如果人出事(或者死亡)协议还有效吗?
在线等。。急急急急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危害性不大就属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所以,你朋友的事情如果只是把别人太阳穴位置打开了,缝了8针,没有造成更大的伤害的,因为属于故意伤害,但是轻伤的可以免于起诉!
注:你朋友把别人太阳穴位置打开了,缝了8针,属于故意伤害,但是轻伤。

太阳穴的伤缝了8针没事了,
应该就没事了
如果,以后他自己有和他人打架
伤及太阳穴以至人死亡
是和你朋友没关系的
如果没有
就太阳穴的伤导致了人死亡
那你朋友是有刑事责任的
那时候
协议是否有效
那要看内容的
你最好咨询一下附近的法律中心比较妥

如果那个人的死亡是
太阳穴的伤导致的
你朋友是就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
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无论是否立了字据
都会受到刑法处罚

要看你们是为什么打架呀,
有理无理,
出事这协议一定无效,
因为这伤是你朋友直接造成的,
故意伤人.

如果后来他出事的结果与你当初的伤害有直接因果关系,即是因为你的伤害行为造成他的重伤或死亡的,则该案件上升为公诉案件,侦察机关将介入侦察,而检察机关则会提起公诉,则你之前的协议是无效的。
当然如果说他后来出事并不是因为你当初的伤害造成的,或者说无直接因果关系,而是因为第三人或者他自己的某些行为直接造成的,则与你无关。

我给你回答吧。注意下,我的回答可能对你会有帮助。

如果对方要找你们麻烦,那这个协议是没有效力的。对方当然可以再向你主张后续医疗费了。如果对方发生了后续的大量费用的话,这个协议是显失公平的,对方可以直接诉你。这个是民事责任,肯定是跑不掉的,除非你穷的没钱可执行。

至于是否构成刑事,那要看对方受伤程度了。你也没表述清楚。

对方在治疗好以后是否还可以找你麻烦呢?一般来说是不能,但是实践里也有发生,他是可以找你要后续医疗费的,说因果关系这些都是虚的,你朋友还是尽快转移财产,出去打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