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条件同八项任务是一回事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8:32:39

一、党员标准

党员标准由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一是申请入党的条件,就是党章第一条的规定;二是党员的基本条件,就是党章第二条的规定;三是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就是党章第三、四条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享有的八项权利。这三方面内容互相联系,各有侧重,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规定了党员标准的各个方面,共同构成了党员标准的有机整体。坚持党员标准,就必须全面地坚持上述规定,任何将这些方面的规定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做法,强调某些方面而否定其他方面的做法,各取所需,任意解释的做法,都是对党员标准整体内容的贬损和破坏,必须坚决纠正。

二、申请入党的条件

十六大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人中国共产党。”这一条是申请人党的条件,也是对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

三、党员的基本条件

党员的基本条件包括三个方面: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三方面的内容是互相联系的,是对党员的完整要求,共产党员必须全面实践这些要求。概括起来说,共产党员要做到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永远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

四、党员的义务

十六大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