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问题!求求大家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6:03:38
外公有四个子女,我大舅 二舅 三舅(三舅有精神病,但结了婚) 我妈,三舅妈和我大舅连手,我把我妈和二舅赶出了家里,他们想一心得财产,三舅妈在我外公面前说我妈坏话,现在外公都不怎么理我妈妈了,外婆刚刚去世,外公有一个铺面(20万元左右,和一个75平米住房),大舅和三舅妈一心想得,所以对外公很好,如果外公去世的那天把名字写的是我大舅的名字,我们就分不到了吗???真的觉得大舅好坏!!!!!怎么办???求求大家帮帮我!!!妈妈没有工作,没买社保,很需要那钱的!!!怎么办啊?求求大家了!!!!
打错了,不是我把我妈从家里赶出去,是大舅和三舅妈在外婆去世后,把我妈气走的

在你外婆去世后,实际上遗产继承的程序就开始了,如果她没有立遗嘱,这样的话,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你妈就有权获得一份你外婆的遗产。
对于你外公的行为,我无能为力帮你什么,因为他个人的意志和财产所有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无权干涉,不过,如果你说的话属实的话,你的亲戚如此对待你妈和你二舅是不对的,这个你可以请你们的村民委员会帮助调解一下。
你的三舅是精神病人,属于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生活确实有特殊困难,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当然这个的前提条件是你外公的遗产是采用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
如果你的外公没有订立遗嘱,那还是通过法定继承来进行。

建议你妈妈做工作让你外公立遗嘱即可。

你外婆去世时,如果她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应将你外公外婆的财产均分,一半是你外公的,一半是你外婆的,外婆的作为遗产,有资格继承的是五人:你外公(配偶)、大舅、二舅、三舅、你妈(子女),此时你妈等四子女各得总财产的1/10,你外公得6/10,(但实际情况很少在这时坐财产分割)。你外公去世的话,有遗嘱只能按遗嘱办,没遗嘱应是四子女均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