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签的协定有没有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9:03:31
我们准备出游,要求每个人自己负责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要签一份协定,如果是未成年人签订的,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是否要监护人签?
假如我们买了保险,如果出了问题是不是保险公司处理?

首先你说的这个未成年人还需要界定,因为民法中有一种叫做拟制成年,就是说16周岁以上的人,虽然没有达到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并且生活水平能够维持当地的一般水平,可以认定已经成年。所以,这样的情况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加上有见证人,法院可以认定合同的效力。
排除上面的情况,则所订立的任何合同都是无效的,因为合同订立的前提是合同双方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另外对于人身安全的约定,即使是成年人,也无效。

要监护人签

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之一是签定合同的劳动者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合同的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应从两个方面予以考虑:其一是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其二是十六周岁以下的。

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同是有效的。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以此为内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对于十六周岁以下的:十六周岁以下的公民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合格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履行了审批手续后,可以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必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这是个民事活动,应这样分析:主要看这个未成年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