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的责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3:11:02
在生活中,
1.如果我打伞不小心扎到别人眼睛,或者暖瓶突然爆裂,崩伤别人眼睛,或者其他类似情况,要怎么判定责任。
2.同学让我帮忙递个东西,或者看看某个东西可能出了问题,在我递的过程中掉地上了,摔出问题了或者在我帮忙看某个东西是否出问题的过程中,我操作了,出了问题,这些责任都应该是谁承担呢?
3.在外活动,被意外物品砸到,可是时候这个物品不存在了,或者被移动走了,而且也没有其他证人。该怎么追究所有者责任?

1:打伞是属于过失伤害,暖瓶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2:属于代理,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使,一般不负责,但是如果是自己的过失和故意就有一定的责任了
3:无证不追究!

1打伞不小心...过失伤害,,暖瓶突然爆裂,自然事件.
2过失侵害财产,
3.无证不定罪,法院不受理

不够成伤害,但良心要过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