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和谐交通人车路摄影大赛,拍摄交警指挥车车辆的英姿以参赛,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4:34:29

不算。
侵犯肖像权定义:
1、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构成侵权的两个基本特点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公民肖像权的侵犯必须具备两个因素:
第一,使用了公民可以辨认的肖像;
第二,未经本人许可,将公民可辨认肖像用于以营利为目的活动。

参照上面的条理:你没有侵犯肖像权,应为拍摄交警指挥车车辆的英姿并没有违反第一条。

既然连人的脸都辨认不出来,那又何谈侵犯肖像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