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需要对继母赡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26:16
我上大学(18岁之后)的时候,继母到我家,期间她和我父亲为我支付学费,请问她和我构成了抚养关系吗?现在她自己以前房子拆迁获得30万,全部给她女儿,请问我以后一定有赡养她的义务吗?

看看下面的规定,你的继母已经构成了抚养关系了。
所以你有义务赡养老人。而且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你没有权利继承继母在与你父亲结合前的财产,但你有权继承她和你父亲结婚后的财产,而她的女儿则不能。
1抚养的内容。

抚养内容的复合性。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精心关怀、照料子女、为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氛围,确保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二是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三是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供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四是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使生活抚养与家庭教育有机统一起来。

2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赡养抚养关系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本身没有血源关系,一般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仅是因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但当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双方形成了抚养与被扶养关系后,从法律上说,双方间就视同父母子女关系,其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父母子女关系是有条件的。当双方之间形成了抚养与被抚养关系后,一方就可基于法律上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向对方主张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不管她什么时候来你家,只要她和你父亲结婚,那么在法律上,你和她就是继子与继母的关系。
在法律上来说将来你是有赡养她的义务。
她的拆迁所得属于她的财产,她有权力决定给予谁。

有 这是你自己应尽的义务!! 不过你们的有点复杂,可以查下相关法规!

建议找个律师问问

应该有义务赡养,如果有这个能力更应该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