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拒绝开离职证明,除非缴纳违约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5:17:04
我跟原来的A公司签订合同是2005.7.1-2008.7.1,
2006.3月底我提出辞职离开公司,按照公司的流程提前一个月提交了离职申请并做好工作交接,直到公司人事部说可以离开公司,那时公司并未给我办理离职证明等手续,三月份的工资也没有发发放。
现在找到一份工作要求提交原公司离职申请,原公司却说要缴纳违约金才给办理(与原A公司签署了一份合同:说需缴纳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但是在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的前提下)

现在我的疑问:已经过了劳动仲裁时间,我该怎么处理,需要缴纳违约金来办理离职证明吗?
如果我不交违约金,原公司不给我开离职证明我该怎么办?
谢谢留香少侠对我的回答
明天就要去原公司,心里有点紧张,不停在往上搜资料
又搜到两条:A。我提出离职30天后,公司是否必须给我办理户口、档案转出

手续并开出离职证明(无论是否支付违约金)?我记得法律似

乎规定无论是否支付违约金,单位都不得扣压员工的户口、档

案。

B。提出离职30天后办理户口、档案时如果跟单位对违约金是否

支付产生纠纷,在纠纷之日起60天内,如果单位不提出申诉的

话是否意味着我就不用支付这笔违约金(因为劳动争议的诉讼

时效为60天,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

递交离职申请一个月后,不管有没有缴纳违约金,单位都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解除合同备案。所以,你的单位现在已经违反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你完全有权利要求其给你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缴纳违约金与办理解除合同是2码事,不能以次为要挟。
鉴于你已经过了仲裁时限,建议你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他们肯定会受理的。而且他们有执法权,也就是处罚的权利。单位都是怕监察,不怕仲裁的。

理它那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