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必须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6:48:53
谁知道北京市有没有规定单位(我们是私营企业)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听说以前是可以选择的,最近已经修改要求必须缴纳?如果是,相关法律在哪里查?具体如何缴纳?单位和个人的比例是多少?

并不是的,但是需要员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才会缴纳住房公积金。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