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四人无辜用刀砍伤,面部三处共15公分构成毁容重伤吗?左肩刃带断,失血性贫血.20F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8:01:20
没有发生过任何争执,在村部门口将我砍倒,共八刀,共缝36针.尺骨骨折,颅骨骨折,肩峰骨骨折!面部:眼部以下一刀6公分,耳前部一刀5公分,额前一刀4公分,请问构成毁容吗?请问下已什么罪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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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毁容了吧,应该是故意伤害罪。

面部伤口大于5公分就算轻伤了,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了。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按照你所讲述的情况。司法鉴定的话已经是轻伤了。司法鉴定出来以后你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了。因为是面部受伤诉讼中可以要求附带有民事诉讼赔偿。

哥们我挺你 干死那帮禽兽不如的东西,毛主席与你同在.

都构成重伤了 故意伤害罪 还是属于性质恶劣的 你还可以去办残疾证 那样陪的更多啊

故意伤害罪,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