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公司的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5:51:49
2006年底与公司签了一份协议 当时还在上学 公司给2万元奖学金并要求毕业后进入公司工作两年
第一次合同于2007年7月份签订 时间为1年
第二份合同期为2年,我不想签了,但是公司要求退还一半的奖学金

我想问一下是否合理,有什么办法来处理这种事情。

违约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理

你在校拿奖学金时签的合同就是两年,你毕业后与该公司签的第一份为1年,才履行完一半两年期的一半,另一半你不想履行,当然要付给人家违约金,公司让你付一半就不错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