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结婚证申领程序不合法,可否成为离婚的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23:16:56
婚前结婚证申领程序不合法,可否成为离婚或解除非法同居的唯一依据?
情况是这样的:一对朋友2006年结婚,申领结婚证时,因为和当地的民政助理员熟识,就只到了民政助理员家里,把双方的照片,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写给了民政助理员,过不了多久民政助理员就把结婚证办下来了.
请问:如果要离婚,那么应该是"离婚"还是"解除非法同居"?他们共同生活期间各种关系受发律保护吗?
可以展开论述,越详细越好.

只要当事人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是合法婚姻,要离婚按协议离婚或诉讼进行。否则,是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可以起诉到法院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应该是"离婚"
婚姻关系成立,有效
除非先打行政官司撤消结婚证

离婚,婚姻关系成立,共同生活期间的关系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