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赔偿,事情托了一个月还没有得到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0:56:45
我在公司做了五年,2003年至2006年没有签合同,2007年签了一个一年的合同,而且从2007年公司也开始为我交社保,2007年的合同到期后又签了一个三年的新合同(合同时间是2008年元月到2010年12月),

由于公司人员都调动后,无法安排我的工作,现在公司要将我辞退,只赔两个月的工资,我觉得很不合理,没同意公司的做法。 而且这件事情已经托了快一个月,还没有解决。

根据新的劳动法我该怎么做?

按照新的劳动法规定,公司人员调动后无法安排你工作,对你辞退,需要支付赔偿金,你工作5年,则按5个月的工资给与赔偿,尽管之前没有签合同,但是工资单上肯定有你的名字,所以5年时间是可以得到确认的
如果公司不予执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社保局里)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反正要走了,不在乎大家关系搞僵了

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