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请教,这个责任应该谁来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0:29:20
有人在沙石的公路上装货时,
被高压线(1 KV 的高压线 而且离地面的距离较低)给吸上去了,
然后又掉了下来 .造成严重的烧伤,生命微在旦夕~~~~~
请问这个责任应该是谁负呢 ?
或是该哪些人负?

(1) 司机
(2) 货主
(3) 供电公司
(4) 工人
如果采取法律手段
应该怎样入手????
这个工人是一个临时工
工人的职业是农民
是干一天50-60元的那种~~~

应当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在线路周围有足够引起一般人注意的警示标志或合理的保护装置(如铁丝网等),则电力公司已经尽到了义务,应当由选择在该地停靠的司机以及工人自己负责。当然,基于雇佣关系老板对也是要负责的。
2、电力公司未尽义务的,电力公司须负责任,老板也要。

3) 供电公司 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若干规定,此为人身侵权,供电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如果此人是某公司的员工,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此人是帮工人,那么雇主应当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

(2) 货主
(3) 供电公司
货主和受害人是雇佣关系!有承担责任的义务
供电公司设施不科学或者不合理造成这样的后果也应该承担责任

以上是我自己的认识观点,仅供参考!

2) 货主
(3) 供电公司
货主和受害人是雇佣关系!有承担责任的义务
供电公司设施不科学或者不合理造成这样的后果也应该承担责任
货主和受害人是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关系,就不能按照工伤的赔偿方法进行赔偿了

如果高压线设置合理的话,该责任应当由雇主承担。
如果高压线设置有问题,则应当有供电公司和雇主承担连带责任。

3 供电公司。
但是货主应该先行对受害者进行救治,并且出面要求供电公司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