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三大改造.农业合作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0:07:21
希望各位回答清楚简洁.我想问的主要区别就是土地,国家,农民三者关系?

土地改革开始的很早,并且是断断续续的,在没有解放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革命老区开始的早,在内战期间就开始了,建国以后因农民迫切希望拥有自己的土地,政府才陆续将其完成。它鼓舞了人民群众的革命热情。

三大改造是建国以后为了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运动,实现了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基本在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农业合作社是三大改造中的对农业改造的手段,是引导农民走集体主义共同发展的一种形式,是正确的。上一个人回答的好像有点问题。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改变错误路线的决定,农民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分归自己所有(农民享有使用权),所有权归国家(国家享有所有权)!

希望对你有参考作用!

一,土地改革: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同年冬起,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同时也分给地主应得的一份,让他们自己耕种,自食其力,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规定了没收、征收和分配土地的原则和办法。《土地改革法》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资产阶级,以利于早日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改革法》公布以后,在3.1亿人口的新解放区分期分批地,有计划、有领导、有秩序第开展了土改运动。近三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七亿亩土地和大量的农具、牲畜和房屋等;还免除了每年向地主缴纳约三百五十亿千克粮食的地租。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基本上正确贯彻和执行了党的土地改革的路线和政策

二:农业合作社是人民公社的较低级形式,在当时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为恢复生产,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后来农业合作社的活动不断扩大,发展到完全的大公无私,发展成人民公社。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改变错误路线的决定,农民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分归自己所有,所有权归国家!

希望能帮助你啊

土地改革开始的很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