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逃税法定代表人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2:59:47
我和一个朋友去年一起开了个广告公司,甲占了75%的股份,我占了25%的股份,但我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去年一年中,我们一起逃税了40万,已经达到了应缴税款的30%以上了,问题一如果税务局查到了,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要坐牢。问题二大股东有没有责任,需要不需要负担刑事责任。问题三今年4月大股东已经把法定代表人变更成为他了,去年的偷税事情我还需要负责任吗??问题四如果我主动到税务局去自己要求补税,我还会承担什么责任??我还需要负刑事责任吗??事情重大,请大家帮助解决呀!!!

可能涉嫌逃税罪,构成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企业法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能会被判处徒刑。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
  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1、偷税30%以上,犯罪行为已经构成,你们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话,是共同犯罪,一起承担刑事责任。

  2、同1,都要承担责任的;

  3、偷税罪的追溯期是10年,除非你能瞒10年不被发觉,否则不论法人如何变更,你必须为你做的行为承担责任;

  4、主动补税的话,恭喜你,你选择了正确途径,投案自首是可以从轻、减轻的法定理由,如果你能退赃并帮助追究甲的行为,可以争取判缓刑了。

  说实在话,如果你能保证行为不被发现,可以选择瞒下去,10年后没人发觉的话一切ok,但如果不能,嗯嗯,被别人找上门还不如自己主动搞定,个人建议第二种,毕竟给自己前途埋一颗不定时炸弹不划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