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管理论文怎么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1:58:30
不 知道怎么写

请看看下面这篇物业管理的论文,其中有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运用的:

突破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瓶颈

众所周知,随着商品房市场的蓬勃发展,“业主”与“物业公司”这两个词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但是它们绝多数是作为一个矛盾的主体出现。虽然这不是一个好的现象,但是问题的出现就有它的必然性。我们就必须正视它的存在,应当考虑如何去解决它,当然在这个解决的主体中也须要政府的加入。

通过上网了解,以及报刊杂志等查阅,给我这样一种感觉:绝大多数的“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集中于这两个方面:一、业主认为自己的支付了相应物业管理费,却得不到相应的服务;二、正好相反,物业公司却认为公司相应的投入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其实,这也是市场经济的结果,这两者之间是一种合作的关系,而每一方都极力想在最少的投入中获得最大的收益。那么,我们应当怎样去平衡双方的利益?如何做到恰到好处呢?既然是市场经济的问题,那么就要用市场经济是方法去解决它,毕竟,解铃还须系铃人。

一、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物业服务产品的定价

由于公共服务产品的消费选择方式受到限制,因此其产品价格形成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我国多数城市中,由政府部门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的最高限价,但是在运行中,物业管理企业都把这种最高限价作为向业主的收费标准。由于收费标准与服务提供之间没有一套相互制衡的机制,物业管理企业的目标是多收费少服务,增加利润;业主的目标是少缴费多获得服务,二者产生矛盾,激化的情况下,因此出现了不少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现象。

为了抑制这个矛盾,应当建立竞争性的物业服务产品价格形成体制,即通过业主委员会招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物业管理公司在政府限价的基础上通过投标竞报物业服务产品的价格,由业主委员会选聘报价最低的投标物业管理企业承担物业管理服务。如果物业管理企业在中标后擅自提高服务产品价格或者服务质量没有达到相应的标准,由业主会员会提出劝戒,如果不改正,可以辞退物业管理企业,并开始新一轮招标,由此形成良性互动的价格形成机制。

但是,通过竞争降低物业服务产品的价格方式,然而要使它这种机制发挥作用还需要有物业管理规模化经营相配套。据对北京市1270家物业管理企业的调查,平均每个企业78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