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烟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7:26:46
北京禁烟规定条例,是什么?

北京5月1日起实行“禁烟令” 十类公共场所完全禁烟
  日期:2008-04-24

  奥运官网4月24日讯 今天上午,从《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信息发布会上获悉,5月1日起,北京市公共场所将全面开始禁止吸烟。这是在1995年北京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的基础上,又一重大举措。

  禁烟范围扩大 十类公共场完全禁烟

  据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孙贤理介绍,《规定》进一步扩大了完全禁止吸烟的范围,十类公共场所名列其中。包括:一、医疗机构的室内区域;二、托儿所、幼儿园;三、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四、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五、影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少年宫、纪念馆等科教文化娱乐场所;六、商业、金融业、邮政业、电信业的营业厅;七公共汽车、出租车、轨道交通及其售票厅,室内展台;八,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九体育馆、健身馆;十健身场、体育场的比赛区、作息区。

  《规定》还明确了部分禁止吸烟公共场所。例如公园、游乐场、餐饮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飞机、火车的等候室,吸烟室应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设置明显的表识,与非吸烟区隔离,并且远离人员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

  为了推进宾馆、旅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等提供住宿服务、休息服务的特殊公共场所的禁止吸烟工作,结合的实际情况,《规定》要求此类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无烟客房和无烟楼层。

  明确禁烟场所责任 相关机构可行政处罚

  孙贤理说,《规定》在进一步明确禁止吸烟的同时,强化了单位责任和媒体宣传教育责任。一是明确单位责任,应该按照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的禁烟,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加强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及时劝阻制止公共场所内的吸烟行为。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烟草危害,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吸烟给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从而能遵守各项规定,提高全社会营造无烟环境的意识。

  此外,为了保证监督管理措施有效执行,增强爱卫会办公室执法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