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悲惨啊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1:17:03
房子是我妈工厂分给我妈妈的,我妈和我爸离婚,法律上定的是谁带孩子,房子归谁使用离婚时离婚协议上有说明房子有我一部份,因为是工厂的宿舍房,他们只有使用权但是没有卖的权力,后来工厂黄了房子往外卖,我爷花1万元买下,把房证名改成了我爸爸,我后妈让我爸把本来可以卖15万的房子8万元卖给了她四妹妹,她四妹妹又转手以10万元卖给别人,也许更多也不一定,当时我后妈和我爸卖房时根本没考虑过我的将来,骗我说是去我后妈的娘家看老太太,实际走了几天回来后一切都办完了,我当时20岁,因为要打工所以没时间天天跟踪我后妈,现在厂宿舍老领居都为我报不平,让我打关司,说我被这后妈害惨了,我现在没地方住,我爸用沈阳的房子在开原清河买了个4万6千元的房子,又花2万元装修,还了我爷爷1万元,一分钱也没给我,我要怎么办

1、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你只有该财产的1/4即属于你母亲的那一半的1/2。2、我国房地产是登记制,在你父亲名下官司很难打的。3、如果你是为了赌气,劝你一句,只要你父亲晚年幸福,这气不赌也吧。如果你需要这笔钱,可以和你父亲协商。
我是个老人,离婚近20年,为了儿子我始终没有再考虑婚事,可你知道我快60啦,身体不好需要照顾,这种情况有多难吗?自立自强吧,小伙子。

你都20了,别老惦记父母的财产,在法律你父母有权利处置自己的房产,你更多的是需要努力创业,靠人不如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