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忙???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3:28:27
两个人合伙做生意,买一台电脑3000元,是属于共同财产吧,现在两人要分伙了,其中一个人想要电脑,他说,他只要支付1500元就可以,他有一半的股份,请问这个说法是不是成立的呢,他是不是只需要支付1500元呢?还是需要支付3000元呢?

他给你1500,是你的一半股份你翻了本,倘若他给你3000那你不是赚了1500…我认为那说法基本成立…

假设那台电脑是3000元
一人1500
现在他3000全要,也就是把你的1500也要了
给你1500就行了

当然是1500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