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发布的虚假照片从而构成对他人的诽谤,受害人不要求追究了,公安机关可以按公诉处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7:56:25
是往单位信箱里发的,现在受害人已经明确向公安机关表示不追究了,但公安机关仍抓住不放,说要拟以诽谤罪按公诉案件处理,请问该诽谤可以按公诉处理吗?下一步您觉得该如何处理?

这个公安机关无权受理的,诽谤罪属于不告不理的自诉案件,不能转成公诉案件,这个公安机关是在办错案的,检察院应该也不会起诉的,放心吧。

构成刑事责任,受害人无权要求不追究。
只有民事责任受害人不管就不管了。

如果公安机关真的要追究到底,就只好请律师了,最好能让受害人当庭解释。

他们多事!又不构成构成刑事犯罪。追个毛啊,真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