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省自考的问题(拥有两个准考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3:35:32
我于2004年来到深圳,在深圳以新生名义报名参加汉言文学自考,之前在江西已经通过12门课程,是江西的准考证.深圳的准考证通过了最后两门,请问我可否把深圳的成绩转回江西合并?然后领取毕业证.谢谢.希望有朋友知道,再次感谢.
补充说明;1.我是两省之间,广东省与江西省.2.我是马上办理毕业证,10月最后一门如果通过的话.

这个问题是关于合并准考证的问题,下面的资料是广东省自考办公布的,你可以看看。
合并准考证号
2007-10-11 13:26:02来源:www.5184.com编辑:cheng
考生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可在省内不同市、县(区)报考。考生报考不同专业,无需办理改报专业的手续。凡持有两个以上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必须办理合并准考证号的手续,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以后只须持后一个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系统中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号的申请,之后,到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合并准考证号申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县(区)考办收集考生的材料后,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2)市考办核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和原准考证号记录的合格成绩,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

(3)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不能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