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标明底价,投标人以低于标底的价格中标。请问这样做是否合法有效?请告诉我法律依据?哪条哪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9:41:05
路树分四个标段,每个标段都有不同的底价。中标人以总数低于各个标段之和中标。

这要看所有投标人是否都是低于标底的,假如所有投标人的投标都低于标底,虽然最后投标人以低于标底的价格中标,只要甲方急于出手,那也没什么可以非议的。假如中标人不是最高的投标人,而甲方给出了合理的解释,公开了中标情况的说明,也没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属于另外的情况,那就是有问题。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不管对方是政府还是企业,都可以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