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住满183天但不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士,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0:05:18
来中国旅行(非劳务,不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士, 一年累计在中国住满183天,其境外所得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标题!谢谢!

不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之规定: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外籍人士,累计居住未满1年,境外所得无需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一年内住满183天但不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士,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