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该怎么办 请求法律援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0:07:03
转载同学的一个提问 这个时候我们能做什么
希望有懂得相关法律的朋友能帮帮我们 谢谢了
积分不多 但已经是全部了

临时工母亲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肇事司机逃逸,我们可以获得怎样的法律援助?
悬赏分:2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22 小时
我的一位同学的母亲,在2008年4月20日晚上九点多的下班途中,被一辆黑色桑塔纳2000撞倒,造成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至今没有任何线索。这位母亲还在抢救之中,至今昏迷不醒。现在她全家只有靠她一个女孩子顶着。她家条件也不是很好,我们希望通过法律得到帮助。但是这位母亲是一个在饭店打工的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请问:1这位母亲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2如果算工伤,我们需要得到什么样的证据?3如果不算,我们可以获得其他的法律援助??现在只有这么多积分!还望大家多多帮助!!
问题补充:她的妈妈属于退休职工,且原单位已经破产,但存在一个破产小组 。原单位也只有基本的退休工资。出事之前是在一个私人的饭店打工。如果找不到肇事司机是应该向饭店提出还是向破产小组提出申请呢?

建议直接到其所在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司法局会指派律师为其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补充下:
呵呵 针对三楼的质疑 我想我没有领会错
楼主同学现在需要的就是获得律师的帮助
当然 楼主同学家庭经济条件可能比较困难
所以我建议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这里我回答说是或者不是工伤又能如何?

这样吧
我可以说说楼主同学的权利
不管是不是工伤
你同学母亲(如果醒来)或你同学有权要求企业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
用人单位一个月内不申报的,你同学母亲(醒来的话)或你同学(作为近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提起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个人申报一般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抢救医院或者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
(四)受伤人员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和身份证;
(五)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
(六)工伤证明材料;

等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本案为工伤。由于酒店未办理社会保险,医疗和工伤待遇相应费用应由酒店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