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的律师请告诉我如何是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3:55:28
我父亲有外遇,都好几年了,从去年我们一家都知道,但是表面上好象没有什么,实际还在联系中,今年就更恶劣了,父亲居然还动手打母亲,做子女的心都快碎了,我想寻求法律手段来解决,是否有法律规定第三者破坏家庭的行为而订罪!告知我!!万分感谢!!

2、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只是一般的姘居,那就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的道德问题。不过因此而离婚的话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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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赞同的!
偶尔姘居不属于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如果第三者与已婚人士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你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法律责任。

2、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只是一般的姘居,那就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的道德问题。不过因此而离婚的话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

补充二楼的:
1,如果你父亲殴打你母亲经鉴定是轻伤以上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你父亲;
2,子女不能以自己名义去法院起诉你父亲重婚,只能是以你母亲名义去法院自诉.

1、象这样的事法律也无可奈何,最好采用非法律手段。如:羞悔、恐吓等,暴力最好不要触犯法律。
2、你父亲是否有单位,给他创成一定的社会压力。你们兄弟姐妹也可

您好,目前的法制体系尚没有惩罚第三者的法律条文,除非是您父亲和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样可能双方均构成重婚罪。

但如果您父亲有婚外情的行为,且与他人有同居行为,您母亲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主张损害赔偿,而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时对无过错方也会有所照顾。

具体问题可以请律师介入帮助,你父亲有外遇且有家庭暴力的行为的话,是属于婚姻法46条规定的有过错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可以要求你父亲赔偿。具体问题最好是请律师介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