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这个义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9:58:50
我在一岁的时候父母将我送给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抚养,至今养我的叔叔已去世,而我的亲生母亲还在世,我有义务再来给我的亲生母亲养老送终吗?
我在一岁的时候父母将我送给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喂养,也办理了领养手续。至今养我的叔叔已去世,而我的亲生母亲还在世,我有义务再来给我的亲生母亲养老送终吗?并且生母身边还有6个姊妹。
自从我给叔叔领养后至今有18年姊妹和生母没有联系过我,偶尔这天有个姐姐看到我,不但不问寒问暖,反而责怪我,我知道她的目的是想让我承担抚养老人的那份责任。既然我已被送出,不应该有这个义务吧,我可以看看我的生母,

有道德义务,无法律义务。

从人性的角度来讲 有的!如果当初没你的父母也就不会有你。说明白点一个常人生活在世上的目的是什么?很简单:娶妻 生子 养活年老的父母。你就算很有钱,但到你老的时候会想什么,就是安享晚年 希望儿女能多陪陪你,抱抱孙子……换你的话也该明白了吧! 这是我的看法…呵呵。

有法律义务。首先,就你所说的“送给”你叔叔抚养,如果没有到民政局办理送养领养手续,那麽你和你叔叔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自然你和你自己亲生父母的关系也没有断绝,所以你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其次,你叔叔办理了领养手续,此时你和叔叔是拟制血亲关系,你和你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不因任何事由而解除,你依然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再次,我们从伦理道德上讲,没有你的父母又那有你的降临,是父母给了你生命,给了你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机会,在他们丧失了生活能力,你难道不应该反哺他们吗?

有,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或是道德的角度来看,你都有义务照顾你的生母!从法律上来说,你有义务赡养没有对你尽到抚养责任的母亲!从道德上来说,虽然你的母亲不曾关心过你,但他毕竟是你的亲生母亲,你就有义务赡养你的母亲!中华孝当先,你一定听过这句话吧!意思就是说,无论在怎样的情况下,每一个炎黄子孙都应无理由的孝敬自己的父母!那你也不例外,不管你情不情愿,你都应孝顺你的母亲!我相信你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你一定会凭着自己的孝心好好照顾你的母亲的!
希望你能和你的母亲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