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膜被别人打破,法医鉴定为轻伤。但不够成残疾。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0:00:17
耳膜被别人打破,法医鉴定结果为轻伤,在没有做伤残鉴定的情况下法医说不够成残疾。他说还没有伤及神经系统,耳膜也可以自行恢复。是这样的吗?请问有何依据?但是医生说(因为是耳膜大穿孔)可能恢复不了,必须尽快做手术,手术后还有后遗症:终身耳鸣,而且听力不可能恢复到原来的水平。这又为什么不够成残疾呢?我怎么感觉医生和法医的说法有点自相矛盾呢?我现在还有没有必要做伤残鉴定?哪位能够给我回答???急!!!!
楼主伤残和残疾是两个概念~~伤残不见的是残疾~~
因为伤残的评定级别比较宽松~~例如~~十指断掉工伤鉴定出来的结果是5级伤残~~但残疾的评定他就不属于残疾~~残疾鉴定手的标准是大拇指加中指或者是出去大拇指没有其他手指才算残疾(你可以试试~~这样握东西确实费力)
有呀!
这是维护个人保障权的行为!我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