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关于CIF术语的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7:35:34
中国某公司向英国某公司按CIF术语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强,合同规定:“买方必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迟于12月2日抵目的港,否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合同是否还是术语CIF合同?理由是什么?
我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我方按期将货物装上船,并取得全套合格单据。不料货物出运后,船触礁沉没,货物灭失。随后买方以货物灭失且CIF是到岸为由,拒绝付款赎单。问:该案例应如何处理?

1.因为是CIF,所以卖方是在目的港交货。2,卖方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既然是CIF,就一定做过保险。3,可以要求船公司赔偿,因为在提单的反面,船公司的条款里面会有详细的陈述,一般沉船的情况船公司是有义务承担所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