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去香港的受养人签证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9:53:12
夫妻中的一方在香港读书,另一方已经获得了移民局发出的受养人签证,受养人的签证停留时间根据读书的那个停留时间为准。

请问另一方还需要到内地的公安机关办理什么类型的签证?公安局是有专门的有受养人签证,还是一律只发三个月多次往返的探亲签证?还是申请到了大陆公安局的探亲签证,就根本不需要香港移民局发的受养人签证了?

请知情人士帮忙解答,谢谢!

你收到香港发出受养人签证,带这签证,港澳通行证,到内地公安机関出入境部斗,办理去香港定居出境签注,{不是去香港7天旅签,不是3个月探亲签,},公安局於通行证上,印批了赴港出境签注后,可马上拿这通行证,这出境签注,及香港移民局发出的受养人签证,过国内边捡去香港,入香港边检,香港官员会在通行证上,印批准你居留香港至那个日期,一般先准停6个月,到期前2星期,可到移民局申请延期,再看官员准你停多久,或再6至12个月不等,明白就觧决给分,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