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需要买房一年内提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21:52:36
我是06年结婚的,房子是老公2000年买的,商业代款。最近我想去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同事说,要买房一年内就得提公积金,要不就算放弃用公积金还贷。有这回事吗?我这种情况,公积金能提得出来吗?

一、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具有权的新房用于自住,且未办理购房贷款,或者办理了购房贷款但在购房一年内的。
二、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四、提取额度:不超过房价总额,但如果该套住房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取额为:房价总额–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五、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内。
六、提取次数: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购房一年的提取时间从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时间开始计算。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八条规定: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八条规定: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找找人,可以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