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进行公证房子可以属于共同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4:52:59
我的朋友的公公早死,婆婆准备再婚,再婚对象有一个女儿,有一套房子的房产证写的是婆婆的名字,那现在如果婆婆再婚后,万一婆婆先去世,那这个房子是不是那个再婚对象及他的女儿也要分得一部分啊?要怎样公证才可以把房子算做是以后就算婆婆先去世了房子也只会给他儿子和媳妇的??公证有效吗?因为我朋友和他丈夫其实也花了不少钱在这套房子装潢上,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现在就是需要老太太起草份遗嘱,为了保持遗嘱的有效性,去把这份遗嘱公证。因为按照法律来说,如果没有公证的话,最后立的那份可以直接将前面的取消,也就是以后面的为准。而有了公证的遗嘱,除非撤销公证,不然就得按公证遗嘱来。

电视上演过这样的事情,保姆想私吞老人财产,趁老人弥留之际,制造了一份遗嘱,然后恩上老人手印,说财产都给她,而不是以前遗嘱中说的留给老人的儿子。

幸亏后来查明这个遗嘱是伪造的,要不然老人的儿子可就白拿着以前的遗嘱,也得不到财产。

这房子是婆婆再婚前的个人财产。
对你朋友最安全的方法是在婆婆生前由她把房产赠给自己的子女并办理过户。
次之是婆婆生前立遗嘱,死后把房产留给自己的子女。
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至少再婚的配偶是有权要求分割的,至于再婚对象的子女,如果再婚时已成年,不是法定继承人。

您好,无论是否经过婚前财产公证这套房屋均系您婆婆的个人财产,且当她去世之后可以继承的人包括再婚丈夫以及婆婆的子女,再婚丈夫的女儿如果已经成年也是没有继承权的。

如果要达到今后房屋仅有其子女继承的目的,只需要起草一份遗嘱就可以。

你只需要去办理婚前财产公正即可

如果不公正

那么婆婆再婚后,万一婆婆先去世,再婚对象也要分得一部分

如果做了婚前财产公正,如果万一婆婆先去世,房子的第一继承人是婆婆的直系儿女(有遗嘱的除外)